请报考福建省2011年秋季公务员鼓楼区人民检察院03职位考生郑陈博,闽清县人民检察院01职位考生叶本暖,永泰县人民检察院01职位考生王启荣于2011年11月8日上午12点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司法考试及职业资格证书(书记员岗位)、户口本(含户主页)、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一张以及网络报名所填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资格复审手续(咨询电话:0591-88370316。)逾期未至办理,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党群处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