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正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高校毕业生待就业报到证、准考证、身份证。
2012年应届毕业生:英语等级证书、准考证、身份证。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证件的或个人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2012年2月25日下午未按时报到者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2年2月26日,分两场进行。
第一场:上午9:00-12:00
第二场:下午13:30-18:00
2.地点: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
3.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15前到福建局3层大会议室集中候考,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45前到福建局3层大会议室集中候考。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或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小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达到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该职位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三)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2月26日)21:00前在福建检验检疫局网站(www.fjciq.gov.cn)公布。
(四)参加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7:15前到福建局3层第一会议室(302室)集中,体检前一天晚上9:00后应禁食,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五)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体检费由我局承担。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吴老师 0591-87065182
王老师 0591-87065175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