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㈠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满3年。
㈡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及我市有关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将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逾期未送达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加分手续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除报考专门岗位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资历和考核情况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外,其他岗位的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㈣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㈤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99538、86382160。
㈥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阶段在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发布报名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发布,考生应全程注意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本次报名相关事项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登陆南安人事才网的“业务问答”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对考生的咨询进行回复。
2、电话咨询。报名阶段的网络技术等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公务员局,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公务员局)、86384851(市委组织部)。
㈦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