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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福建晋江事业单位招114人公告
2012-07-20 16:27  未知 点击:

  五、报考资格复核

  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核人员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将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三)报考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其中:按晋江市人才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优秀人才与子女关系证明;按晋江市流动人口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居住证》。

  (四)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六)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组织对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机关,其中:报考主管代码为07-15岗位的,送达市委组织部党群干部管理科;报考其它岗位的,送达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三)组织报考主管代码为01-06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定招聘单位,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

  (四)报考主管代码为01-06岗位并选定招聘单位的人员以及其它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公务员局 0595-85677278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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