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温县组织了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招聘简章上写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笔试加2分,但在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头天晚上,又公布了9人的补充面试名单。这一举措引发多数考生的揣测和不满。昨天,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投诉:说好加2分,结果加10分
6月1日,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称要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服务期已满2年考核合格的温县“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简称“村官”)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在报名的970余人中,符合加分条件的“村官”有18人。6月27日,笔试考试如期举行。7月3日,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了考试成绩。与此同时,还公示了进入面试程序的254名考生名单,要求这些考生7月8日领取面试通知书。
但是,7月7日18时33分,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三号公告称,要对在温县服务期满两年的“村官”笔试成绩施行加10分的优惠政策。原按比例排名进入面试考生不变,而加分后,又有9名符合条件的“村官”进入面试。
此公告一出,引起一场不小的风波。部分考生开始怀疑其中“是不是有啥猫儿腻”。
解释:文件有规定 就该加10分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红建时,原红建介绍,二号公告贴出来后,他们开始准备组织考生面试,但在7月5日,温县县委组织部突然向他们局联系称:部分考生向组织部门反映,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村官应该加10分,而不是2分。“由于事情重大,并且有文件规定,我们当天就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了文件。”原红建副局长说,由于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找到这份文件,之后又去焦作市委组织部,最后才找到了这份“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意见》的通知”(豫组通〔2009〕24号)。
该通知第19条明确规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焦作市委组织部明确表态:“既然有文件,就应该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原红建说,经过汇报、请示后,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8名“村官”考生由原来的加2分,变成加10分。
加10分后,原来的成绩排名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于面试名单已经公布,再取消部分考生的名字显然不合适,经研究后决定在不影响原面试名单的基础上,又补充了超过面试分数线的‘村官’考生,共9人。”原红建说,这就是为何又发布三号公告的原因,发布时间是7月7日18时33分。
原因:政策“棚架”“上情下未达”
7月19日,前73名的拟录取名单被公布出来。记者对比发现,补充加分的9名“村官”中,只有1人进入拟录取名单中。各种迹象证实这场“加分风波”,确系不了解有关政策所致。但是,豫组通〔2009〕24号文件怎么被“棚架”了呢?
“此次招聘考试经过了严格的程序,县政府批准、市编办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对此次招聘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所有的程序走完之后,我们才对外发布简章,并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原红建说,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实没有收到这样的文件,甚至不知道有这样的文件,如果知道的话,不会做出“加2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