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员考试6日举行,其中涉及“性”的题目大概有六七道,包括对“性生活满不满意”,考生普遍表示费解,不明出题意义何在。
一般来说,考试出什么题,涉及什么范围,总是有其目的的。可是,“对自己的性生活是否满意?”这样的考题又是要考察什么呢?或者说,它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呢?
然而,诚如一些考生所说,“我对自己的性生活满不满意跟公安工作有什么关系呢?”更令考生困惑的是,“报考的时候都要求我们填写婚姻状况,也就是考官知道我是未婚的,但如果我回答‘有’或者‘满意’,就证明我有过性行为——考官能认同吗?我们如实回答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呢?”
事实上,满意与否是一回事,回答不回答又是一回事。关键在于,这种问题,把所有考生都当做有过性行为的人看待。这对于那些有过性行为的考生而言,自然可以如实选择“是”或“否”。但那些未婚青年或没有性行为的人,岂不是有点“经历太浅”、“没有资格”之嫌?但不回答似乎也不行。因为,根据考试规则,如果有超过30%以上的题不作答,成绩将被作废。
假如他们如实填写,得分会不会受影响?
对于这样的问题,答案无非有三:一、满意;二、不满意;三、没有体验。只是,这三个答案又分别说明什么问题呢?满意的,说明双方身体、心理和技巧过关;否则,就有所欠缺,需要提高;而没有体验的,则说明思想或行为保守?
过去,中国人观念落后,行为保守,大有谈性色变之意。如今,性观念开放了,以至于可以公然成为中国第一考的考题。但是,作为公务员考试的试题,把如此私密的个人问题晾晒出来,究竟想考察和了解什么?如果说,它属于某个机构的问卷调查,那么,在公民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回答。问题是,现在是国考,事关每个考民的命运前途,而你将别无选择地要回答上述问题。这简直是一种趁火打劫,与强迫裸露并无二致。国考沦落至此,让人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