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各级经批准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含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都被纳入这次申报范围。记者今天从南昌市人事局获悉,这次公务员录用计划申报对报考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要求,涉及学历、专业、年龄、性别、地域和专业科目考试等各个方面。其中,警察职位中女性可报考职位比例不少于15%。
年龄放宽 招录机关不单独设年龄条件
这次招考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各招录机关申报计划时,不单独设置年龄条件。公安特巡警职位因职位特殊,可设置年龄在“25周岁以下”。
另外,学历条件一般设置大专以上学历,不得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学历加以限制。专业条件则应根据职位的工作需要设置,无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一般设置“专业不限”或专业大类;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需设置小专业条件的,招录机关应说明理由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乡镇职位和综合管理类的职位不设置小专业条件。
警察职位:女性可报职位比例不少于15%
这次招考职位原则上不设置性别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对工作性质有特殊要求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如确需对性别方面提出要求,应按一定的男女性别比例,分列职位,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人民警察职位中,女性可报考职位比例不少于15%。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地域限制
在招录计划申报中,招录机关可以提出对大专以下学历人员限本省毕业生报考(但不能限本市或本县毕业生)。有此要求的职位在“其他条件”中注明“大专以下学历人员限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毕业生或江西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则不做地域限制。申报要求中还指出,无特殊需要的职位,一般不设专业科目考试。
岗位向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倾斜
根据规定,南昌市定向招录江西省选聘或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数,不得低于南昌市2010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数的10%。并且,这类职位须在“备注”中注明“限本省选聘或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报考”,条件统一设置为“专业不限、大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