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记者从该公告获悉,北京市公务员下半年考录工作已经开始,考试时间定为10月31日,考试面向社会人员。
在本次北京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四类人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此次招考中,还特意强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本网特别提示考生在报考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公告,切勿违反规定,错失一次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