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汕头监管分局2010年度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汕头监管分局201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员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汕头监管分局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以1:5比例,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开发布。
1、各职位最低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0901001001 |
115.80 |
0901001002 |
101.10 |
0901001003 |
106.30 |
2、面试人员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50人)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赵璐璐 |
079144010211 |
侯俊霞 |
902142123613 |
罗玉华 |
748144038411 |
张念 |
102131011624 |
蔡娟娟 |
969144062221 |
朱大勇 |
749144039427 |
杨娉 |
104136022830 |
刘艳凤 |
974137013427 |
李来安 |
749144040419 |
江传俊 |
117144015011 |
刘琨 |
248144028930 |
许灿平 |
749148021902 |
张陶然 |
125131070507 |
戚水瑜 |
248144029109 |
黄彦孟 |
759148022009 |
崔旭 |
125139010227 |
曾毅 |
549143141901 |
汪小琴 |
766151161818 |
陈伟坤 |
129150012904 |
黄鹄 |
749144039627 |
潘晓 |
784144051130 |
刘丹 |
256144031226 |
向锂 |
904135513719 |
黄欣欣 |
784144052725 |
许琼妍 |
719142089627 |
马慧 |
255132045414 |
朱乐平 |
784148022225 |
袁波文 |
748143129810 |
王佐文 |
256144031524 |
钱邵军 |
800135532821 |
李理宇 |
761144041324 |
高丹 |
291141032812 |
邱浩贤 |
800146012520 |
尹皎 |
766135522026 |
潘勇 |
478144033111 |
钟春风 |
801144054222 |
韩凝 |
766142091307 |
孙珂 |
615114331614 |
谢宜恒 |
801144054523 |
袁鹏 |
784144051123 |
刘见华 |
664139665712 |
刘建文 |
914137081019 |
崔玉华 |
799142088709 |
张一颖 |
742137042927 |
刘军 |
930151050615 |
陈淑洪 |
800135511627 |
陈晓安 |
742151052409 |
王晓帅 |
974141282003 |
肖敏 |
801144056007 |
吴慧群 |
748142074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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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chunqi_zhou@circ.gov.cn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或放弃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提供2个以上有效联系电话、并确保手机处于有效状态)。2009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视同考生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22楼广东保监局(广州市越秀区,锦城花园对面、东风广场东侧,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原广州空军医院)西侧,乘公交车到锦城花园或东峻广场站,乘地铁1号线、5号线到杨箕村站,以下同)。
(三)需提供资料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语证书(成绩单)。
(2)《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并加盖学校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贴一寸彩色照片)。
(4)其中,报考0901001001职位的法律专业研究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0901001003职位的法律专业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6)个人简历1份,可附所获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证书(成绩单)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开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在考察前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还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待业人员需提供有效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街道出具)。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贴一寸彩色照片)。
(4)其中,报考0901001001职位的法律专业研究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0901001003职位的法律专业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6)个人简历1份,可附所获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要求: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提供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四、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报考职位0901001001的考生在东宝大厦2208房;报考职位0901001002和0901001003的考生在东宝大厦6楼613房。
(三)携带资料:请考生自带签字笔,并于6月18日上午8:5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进入考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6月19日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广东保监局22楼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9日上午8: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候考室(东宝大厦2123房)报到,进行身份确认和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逾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考务人员统一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将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2、由于参加面试的考生较多,请考生6月17日尽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外地考生需要我局协助联系住宿的,请于2010年6月11日17:00前与我局联系。
3、由于东宝大厦早上需排队搭乘电梯,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惠茹 020-38361299
周春旗 020-38320987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