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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2010补录面试公告
2010-06-09 08:52  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 点击: 载入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2010年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局根据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 5的比例确定了唐山保监分局2010年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的面试人员名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并已公发。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比例

所报职位
笔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

0901001001

计算机岗

谭亮亮

125171070517

51

117.00

620

王交琳

162137063203

丁大鹏

162139010408

朱冲

732139581926

闫学彬

914137085424

0901001002

财会岗

王红燕

254113014816

51

104.30

620

陈可

255143126706

秦宝堂

256111170230

李鹏敏

734131190906

张世雷

748113024121

0901001003

监管岗

赵成珍

102111214008

51

115.80

619

赵晋晋

125111211721

张雨

160112041326

宋健铭

160121038729

蔡昕

160143129620

杨钦铄

160153303505

柴琦峰

160170471116

王学康

162137082803

杨秦荔

175161031026

卢训涛

185170871302

赵明明

622139041803

周洋

643141041916

赵清华

735151125811

赵欣

744136040112

杨阳

745139581509

王飞

754151125725

刘硕

766121023422

衣婧

770115151715

曹智

914137093419

盖克鹏

965139071229

0901001004

法制岗

孙吉鹏

079132045103

51

120.00

620

张英

291112071629

朱礼菊

742134038415

徐炜

766150020303

田旎

950142089107

  二、面试及专业考试人员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jw1977@163.com进行面试确认,标题为:“面试确认+姓名”;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手机号码(确保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

  三、资格复审

  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4:30—17:30,入围考生须亲自到河北保监局160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

  3、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试报名登记表》(需贴1寸彩照);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

  9、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材料或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及专业考试资格。

  四、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专业科目考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1606会议室);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面试时间要求:6月19、20日,请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8:50前进入候考室(河北保监局1701室),到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河北保监局(石家庄火车站沿自强路西行300米路北)。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时请携带签字笔。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手机关闭,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河北保监局人事教育处徐江卫、朱翠广

  电话:0311-66007851、0311-66007853。

  手机:135821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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