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与团省委共同制定《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3年时间组织10万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求各地在现有见习单位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部分见习单位,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新拓展的见习单位确定程序是,由各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申请单位的相关资质,符合条件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各市统一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