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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陕西政法机关招录干警报名时间确定
2009-07-16 14:44  西安日报 点击: 载入中...
    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将联合组织实施2009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27日,考生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据悉,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进行的方式。招录职位均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学生毕业一律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据了解,这次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除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规定的岗位要求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一般不作专业限制。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拟退役士兵。其中,高校毕业生报考限于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或生源地为陕西,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的考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专升本、二学位培养层次者年龄不超过27周岁;同时还应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退役士兵和拟退役士兵报考者限于陕西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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