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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东公务员深圳市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告
2011-01-06 10:08  未知 点击: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写作岗位副处级及以下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机关综合写作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不接受现场报名。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

  (4)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2.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35。

  联系电话:0755-82108801、82002681。

  传真:0755-82002859。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月16日,以报名邮戳为准。

  4.对通过预审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

  (三)考察 符合考察条件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考察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深圳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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