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教育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3.身体健康,非广州市户籍的要求未婚。
(二)岗位特殊条件
1.职位一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比较熟悉各级种类教育,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岁以下。
2.职位二
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比较熟悉各级各类教育,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统计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岁以下。
3.职位三
具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以及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2年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1年2月28日(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选。广东省教育厅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3.面试。初选合格者,由广东省教育厅通知面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正式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发表文章等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626939、37628927
传真:020-3762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