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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要把公务员当“太子”养吗
2009-08-10 15:57  大河网 点击: 载入中...

  《经济观察报》8月8日消息称,公务员养老另行规定遇强烈社会反应,社保法三审延至明年。《社会保险法》有基本大法之称,它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的社会保险制度。在立法时机上,不同部门间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操作性难度,国务院法制办就曾建议立法往后推一推。但由于社会呼声甚高,最终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中。在二审过后,社会各界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内容太多,尤其在养老保险章节。例如草案第九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养老保险有些制度不成熟,人大立法也只能绕开走,也没有能力去把握。”上述参与立法的人士介绍说。

  有人习惯把央企称为共和国的长子,最近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融荣最近在广州作的一场报告中就再次指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央企如同家里的长子,要承担巨大责任。”其实在我们的现实当中“长子”之上还有个“太子”,这就是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一个时期以来,公务员优先的逻辑和理论十分的流行。从高薪养廉到与国际接轨,从精英治国到权力赎买等等,无一不是在宣扬公务员高人一等的合理性。事实上也是如此,尽管争议不断,公务员依然在涨工资调福利等方面带头实践,以权自肥,其奈我何。这次在社保法的起草上则先给自已留个“另行规定”的小门,竟然让人大立法也不得不在“太子”门前绕行。岂有此理,竟有此事!人们不禁要问:我们一定要把公务员当“太子”养才行吗?

  首先,公务员优先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在我国执政者自然都是公务员。人民把国家公器交给公务员,是用来为全体公民这个“大众”服务的,这里自然也包括公务员这个“小众”,但并没有突出强调公务员就可由于大权在握优先与其它阶层。如果把公务员当作高人一等的“太子”来养,无疑会加速公务员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加深社会各阶层的分离,不利于消除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硬要强调区别的话,还是那句老话,用权者不过是被水所载之舟。社会养老是一项社会的稳压器,是一项最应当体现公平的公共福利,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再突出公务员的特殊性,势必会激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弹。

  其次,公务员优先与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要求相悖。在我国,我们一直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并不是人民请来做官当老爷的。我们并不反对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提高和改善,但如果每当如养老保险之类利益调整面前,公务员总是身先群众,“另有规定”,总不能说这也是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吧?

  第三,在封建社会,尚有范仲淹一类以兴天下为已任的封建士大夫,提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乐观,我们以共产党员为主体的公务员群体的觉悟无论如何也该比封建士大夫们高吧?

  目前,公务员优先的现象已广为社会垢病,如果公务员们还仍以大权在握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那将是十分危险的。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为此,还是请我们的“太子”早日走下“庙堂”,回归民间吧,“混同”于一般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老百姓的爱戴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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