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晨报讯 请假两天,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试归来,竟被学校解聘了。
辽中县育才小学老师小芸(化名)感到不理解的是:“我们请假时,没说不干了,只说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当时学校也同意,还给我们开假条了,为啥回来工作就没了呢?”
据小芸介绍,跟她同样遭遇的还有同校的其他6名女老师。7人中有4人已经领完工资离开了,其他3人因为在学校工作时间比较长,她们一方面想讨个说法,另一方面想讨要欠发的工资。
考试归来
得知已经被解聘
昨天,记者来到私立民办学校辽中县育才小学,见到了小芸、小芳(化名)、小影(化名)。她们三人还居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里,但前一天有人来让她们尽快离开,给新人让出位置。
小芸说,她们7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老师年龄都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刚来育才小学不到一年。
今年,小芸等人报考了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是9月13日。因为学校管理上的规定,虽然考试那天是周末,但老师还是要上班。因此9月11日,小芸等几人分别跟校领导请假两天,当时告知领导是想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得允许后,由教务处给开具了“教师外出通知单”,也就是小芸说的“假条”。几个人12日在家里备考,13日早坐车到沈阳市内参加公务员考试。
13日18时许,小芸考完试回到宿舍,收到了同事发来的短信:“是不是不干了?”对此,小芸非常诧异。晚上,其他同事回到宿舍告诉小芸等人:当天下午,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明确提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教师全部解聘。
老师不解:
为啥准假后又解聘?
第二天一早,小芸来到办公室发现自己办公桌上的教科书等物品都不在了。当她给校长打电话询问时,被通知因为违约而被学校解聘了,可以去财务领6月份的工资。记者了解到,小芳等人是在14日去单位销假时,得知这个消息的。
小芸、小芳等人都觉得非常吃惊和失落。小芸认为:“考公务员是为了锻炼自己,不意味着自己要辞职。再说,校领导在给假时并没有提出如果考公务员就要被解聘的问题。为什么在正常准假后,却把自己辞掉呢?”
小芸说:“刚知道被解聘时,真的很吃惊,我们并不是真的就不想干了。但学校的做法实在太令人伤心了,也没办法留下了。”
她们没有急于去财务领6月份工资,因为她们想把学校欠发的6月份工资、7月1日至9日工资、9月1日至13日工资一起领出来。但由于担心领不到,15日一早,三人去财务领取了6月份工资。
据介绍,该学校工资是延后一个月发。小芸在被解聘前,最后一次发工资,是在7月2日领到的5月份工资。学校7月9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
劳动部门:
欠发工资应照常发放
15日上午,小芸等三人到辽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就欠发工资的事进行了反映。当天下午,仲裁院4名工作人员就来到育才小学,对此事进行了协调解决。
昨天,记者来到辽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到学校了解情况时,学校说是这几位老师自己不干的。至于被解聘老师反映的欠发工资问题,该部门工作人员与学校进行了协商,学校表示欠发的工资照发,只不过需要时间来计算工时。这个说法在王新校长那里也得到确认。
随后,小芸等三人跟学校教务处沟通时也得到答复:欠发的工资照发,7月的工资10月3日打到工资卡里,9月的欠发工资11月3日打到工资卡里。
对于今后的安排,小芸说:“还是会继续努力,我相信凭我的实力还是会找到一份好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