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西城区7个街道的28名公务员,一旦发现辖区内饭馆违法使用小煤气罐、工地乱堆放废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均可责令其停产停业。昨天,在西城区安监局委托街道执法启动仪式上,西城区28名街道工作人员成为本市首批公务员安全生产执法者。
西城区安监局副局长姚猛介绍,西城区现有各类单位约5万家,但区安监局仅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30人左右,无法覆盖全区的单位。为此,西城区率先试点将权力下放到街道,由公务员承担起执法权。为此,全区7个街道增设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科室,每个街道将专设4名公务编制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工地是否乱堆杂物、小餐馆是否非法使用煤气罐等一系列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享有处置权。
据介绍,公务员在执法过程中,如遇到整改单位拒不执法或逾期不改的,安监局将根据公务员的情况汇报,直接下处罚单。同时,为保证公务员执法的廉洁和避免出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区安监局要求每个街道的公务员尽量小组集体检查。一旦发现公务员存在违纪行为,将上报市局,吊销公务员已获得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检查员》资格,同时撤销其所作出的不当处罚。
据悉,本市首批公务员执法者将与区安监局签署三年的委托协议,第一年为考核期。考核期未按协议规定执法的,将被取消执法权。
公务员执法者具备的4项权力:
1.可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调阅有关资料,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4.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全部或部分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