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西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举行。考试前一天,就有人在网上看见了考题和答案。一个多月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公告承认泄题。2月25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哈尔滨市落网(2月28日中国广播网)。
经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系两位“恋爱中的宝贝”,两人都在一家培训机构,也都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取得了相同高的分数……读到这里,笔者有点懵了,作为培训机构的老师,泄题的责任可以推到他们身上;而作为考生,是谁把题透露给他俩的呢?难道是两人谈恋爱谈出来的?
只是用两位“恋爱中的宝贝”来搪塞公众,未免太低估公众的智商了吧。不可否认,公务员培训机构是经常以“押宝”、“猜题”的形式来吸引学生的,可所谓的“押宝”和“猜题”也只是表面性、方向性的。像这种精确度如此之高的“猜题”行为,还尚属首例。如果真是培训机构将题泄露,这两位年轻人的背后定然有泄题的“专家”。而“专家”背后定然有考试保密机制的不严与监管上的缺失。
公务员泄题事件,绝非像一般考试事故那样简单化、形式化。要知道,每年几百万人参加国考、几十万人参加省考,所有的人考的不是试,而是一种权利——是国家和政府给予每位公民的考试权利。一旦这种权利无法用公平公正的录取秩序作为保证,势必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及青年一代的进取希望。所以,广西省泄题事件上,最不应该马虎的就是司法的介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