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低调的全国总工会,在本次“两会”中的言论颇受关注,其提出的解决分配不公的五条建议,听起来上合政意、下快民心。建议的主要内容是“增设欠薪罪”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收入分配作为“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考核目标”,并“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
看来全国总工会的逻辑是,收入分配之所以不公平,贫富差距之所以过大,罪在当老板的太黑心,其为企业和个人的利润最大化,轻则打压员工工资、重则恶意欠薪逃匿,所以,只有司法和政府行政力量双管齐下,并组织企业员工在工会领导起下集体维权,让老板们把钱吐出来,才是解决“分配不公”的灵丹妙药。
这种逻辑非常值得担心,它迎合了当前社会上不健康的仇富心态,混淆了收入分配不公的本质问题。试问,欠薪逃匿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主流问题吗?社会上那些特别富有的企业,是通过克扣职工的工资获得的利润吗?整个社会的财富分配过程中,谁又拿走了“大头”呢?如果把贫富失衡的矛头指向企业主,把他们放在人民的对立面,被描述为“剥削阶级”,是市场经济的倒退。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中,工资是重要的市场要素,其体现了社会财富的第一次分配,工资多少并不是由企业主单方面决定,而是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劳动效率。今年开春以来,广东省等沿海地区出现的用工荒现象,就是市场经济的选择,企业出的工资少了,自然招不到人。相反,如果企业成本和负担过重,或者产业附加值过低,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在工资问题上也就捉襟见肘,在这种局面下,用行政手段强行提高工资水平,会有什么结果呢?
人是理性的经济主体,企业主也是。人们创办企业的动力和初衷,是追求持续稳定的利润,正常的人都不会为了节省薪水开支,而放弃能盈利的企业去亡命天涯。出现“欠薪”无非两种可能,第一是游戏规则保护欠薪者,欠薪不受制裁、也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第二是企业打算不干了或干不下去了,少数道德败坏的企业主恶意欠债逃跑,其中包括欠员工的债——薪水。但如果企业都干不下去了,欠债不是太自然不过的了吗?只是企业欠了员工的债,侵害到了弱势群体,其罪恶性就很容易成为社会焦点,被舆论和仇富情绪放大。
这种被放大的罪恶,很容易被拿来转移视线,难道民工不欠薪了,中国的分配问题就解决了吗?当前收入分配中最大的问题,是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个主体之间的财富分配比例,统计表明,2007年居民、政府和企业三者收入比重变为57.9%、19.5%和22.6%,相对1995年,居民收入下降了7.2个百分点,政府和企业收入分别提高了4.3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社会财富的蛋糕中,政府越分越多,居民越分越少,而企业所分到的22%里,如果把垄断、特权企业和普通企业分开统计,相信后者的分配比重也呈下降趋势。
财富分配失衡的同时,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却在不断加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显示,发展中国家平均税负比重是17.9%(这里面还包含社保税),而我国2009年财政收入占GDP20.4%,再加上各类行政收费,我们的税负痛苦指数已排在全球第二。此外,单独收取的社保也是一项沉重的负担,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研究发现,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如此重负的局面下,政府还在不断提高垄断门槛,挤压普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加工资的钱从何而来呢?居民的收入有如何提高呢?
想解决问题首先要有勇气面对问题,政府和居民的分配不公,特权企业和普通企业的分配不公,才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本质。如果只看局部忽视整体,还在把争论的焦点,放在低收入阶层和某些高薪阶层的分配差距上,放在解决最低工资标准和欠薪逃匿上,无疑是舍本逐末。
温家宝总理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提到,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是政府的责任,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那就是政府的良知。对此我们深表认同,只是需要提醒全国总工会等政府部门,不要把总理的话误解“财富蛋糕,我来做,我来分”,政府更应该做的是守护“做蛋糕、分蛋糕”的规则。因此,国家更多地来承担一部分社会成本,让市场拥有更大的空间和自由,财富才能被做大;政府维护好竞争机制和法制环境,减少各种不必要的门槛和束缚,分配才能更公平。
我们要辨析社会各方在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上的责任,企业主在市场经济中的贡献应该得到承认和保护,而不该被妖魔化、被阶级斗争化;而某些政府部门也不要紧握财富分配的权杖,出来扮演救世主。解铃还需系铃人,谁造成了这样的局面,谁就该承认,谁拿走了最大份额的钱,谁就该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