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北京18个区县45万公务员将结束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届时,将通过区县设置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来保障其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他们将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一样,可以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领取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涉及160多万人。今年先行启动的是区县级公务员,预计涉及人数45万。(《北京日报》4月23日报道北京市这次将公务员的医疗问题与社会进行“接轨”,在某种程度上讲具有一定的引领意义,是国家公务员医疗改革的“关键一步”,这种“接轨”十分有必要。然而,笔者想说一点“题外话”,就是公务员的退休养老也要与社会“接轨”,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促进社会的公平,进而实现社会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性的正义。
长期以来,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已成为一种“权力盛宴”,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公务员不参加养老保险的统筹,他们退休后仍然按时领自己的退休工资,而且退休工资比企事业单位要高得多,几乎与退休前没有两样,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几倍,因而遭到了社会的诟病。近年来,要求公务员与企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平等的呼声日趋强烈,公务员的退休工资待遇备受社会关注。
按照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即养老保险企业交一块,个人交一块,退休时根据缴纳情况进行计算。同样领工资,仅仅因为是公务员,个人就不交养老保险这一块,这样做有失社会公平。
这些年公务员成为炙手可热的职业,每年的国家公考总是人满为患,何以至此?说白了,就是因为公务员这一职业中融入了太多的“福利因子”,公务员职业稳定不说,各种社会福利更是让人羡慕不已,生病有公费医疗,住房有公积金,退休后工资又高,难怪人们对此趋之若鹜。
因为是公务员,所以我很优越,如果让这种思想成为一种“流行病”,不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还会助长一些人的特权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讲,公务员是在为国家劳动,他们也应该像其他劳动者一样。不错,公务员的所有花费都是由国家承担;但是,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却由国家承担,这样做公平吗?同样靠工资养家糊口,公务员每年却能节省几千元的“养老费”,这显然不合理。
笔者近日从媒体上看到,我们国家正在探索养老保险由“费”改“税”,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制度设计。据悉,国家养老保险实行“费改税”后,每个公民都将依法享有充分的社会保障,可以说,这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退休前每个人都在为国家做贡献,退休后工资差别不宜太大,只有这样,才是一种理想社会。让公务员的退休与社会“接轨”。公务员的公费医疗可以与社会“接轨”,养老保险为何就不能?公务员养老保险与社会“接轨”势在必行!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彰显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