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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员占公家土地建别墅 官方称无国土证
2010-05-25 14:27  安徽日报 点击: 载入中...

    “最近,我单位大院内突然大兴土木,开建几幢别墅式住宅,广大职工反映强烈,却得不到所领导的合理解释。 ”日前,(安徽)灵璧县水利局新汴河修防所部分职工向记者反映这一情况。他们说,“如今,国家的土地政策越来越严,像这样占用公家土地建别墅的举动实在是胆大妄为。 ”近日,记者就此事来到新汴河修防所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走进新汴河修防所大院,只见几幢正在施工的别墅式建筑赫然矗立在一片空地上,旁边有一个搅拌机和一堆堆砂石、红砖。修防所一位职工家属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大院里突然来了一群建筑工人,不断地运送建筑材料。直到几幢房子建起来后,我们才明白有人占用公家的地皮盖房子。更可气的是,这几幢房子的地基建得有些高,建设过程中还挖断了下水道,使周围职工的住宅区很容易积水。 ”修防所的职工经过了解得知,这几幢房子是所长王某与所里另外4名职工建的住宅,便质问王所长建房为何不与职工商量,王的答复是:“这几幢房子在建设之前就已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手续齐全,用不着与职工商量。 ”修防所的职工反驳道:“难道公家的地皮,谁占就是谁的吗?再说,一个单位的负责人为何在大多数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办理建房手续,而不考虑为更多的职工谋福利。 ”因为王所长对职工的强烈反映不予理睬,部分职工就联名向多家单位投递举报信反映此事,希望上级部门立即制止这种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那么,王所长等人建房前到底有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呢?5月11日,在联系王所长未果的情况下,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灵璧县多家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该县水利局前任局长蒋光中(现任县交通局长)对记者说,当初王所长确实向他提出过想在修防所院内建房的事,蒋局长表示同意,但要求王所长办好相应合法手续,“此后他究竟办没办手续,我就不知道了。”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修防所内建的新房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县建设局张副局长也证实,修防所建新房没有办理建房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张副局长称,该局前不久接到群众举报后,勒令修防所立即停止私自建房行为。目前,此事受到宿州市和灵璧县政府高度关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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