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昨天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次披露了地方债务问题,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地方债务就高达2.79万亿元。同时还发现,部分部门瞒报各项收入和资产近6亿。在各项审计中,审计署上报国务院或直接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04起,涉案人员473人。
追缴资金941.16亿
《报告》共涉及“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等10个方面。
今年的审计报告继续淡化“风暴”意味,不注重个案介绍而注重对政策执行的评价。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可能不会产生点名批评的轰动效应,但便于阅读者审视问题,很多违法违规问题都带有普遍性,根源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审计报告应该更加注重揭示这些问题。在提到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时,刘家义表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追缴或归还资金941.16亿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责任,还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1700多项制度规定。
审计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发现,截至2009年底,有11个海关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等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有6个海关对13户企业擅自将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免税进口货物移作他用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企业补税或提供税收担保,涉及减免税款7.75亿元,存在税款流失隐患。
地方债务达2.79万亿
今年的审计报告还首次披露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通过审计调查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这些地方的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2.79万亿元。
根据中国预算法的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实际上地方政府性债务却十分常见。刘家义指出,由于地方财政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长,总体规模大,历史遗留债务负担仍比较重。
审计部门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特别是2009年的地方债务增长迅速。在审计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2.79亿元政府性债务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当年新增1.04万亿元。在这些新增债务中,仅有8.92%用于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有相当部分用于建设2008年前已开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
审计还发现各地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平均占本级债务余额的一半以上。所审计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共有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45万亿元,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07%、71.36%和78.05%。
刘家义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西部债务风险集中
根据今年的审计报告,所审计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担保责任及兜底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8万亿元、0.33万亿元和0.66万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64.52%、11.83%和23.65%。
刘家义就此分析说:“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从偿债资金来源看,2009年这些地区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2745.46亿元,占其全部还本付息额的47.9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审计结果显示,政府性债务有96%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刘家义表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汶川地震
多领重建资金2.41亿
审计署还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跟踪审计,先后组织8000余名审计人员对1.3万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覆盖面分别占中央和地方投资额的60%和80%。
审计发现,中央重建基金结存于多个部门和单位,重建项目多、资金来源广,由于缺乏统筹管理,资金拨付进度与重建进展衔接不够,一些项目建设进度较慢,造成部分资金结存。截至2009年底,8家中央单位结存中央重建基金51.79亿元,灾区各级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结存298.63亿元。此外,还有58.19亿元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一些地方通过重复申报、重复统计人数等方式多申领重建资金2.41亿元,部分已用于项目建设或发放给个人。
3个受灾省2009年下半年对重建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后,仍有274个项目的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占抽查数的24%。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28个项目超规模、超标准建设22.51万平方米,平均超出37.8%;有138个项目存在731项工程管理缺陷,158个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
刘家义指出,在跟踪审计中,边督促整改,节约重建资金和挽回损失14.71亿元。
■中央部门
虚假发票套现1.42亿
本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涉及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310个所属单位。《报告》披露了中央部门已纠正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资金”54.40亿元,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资金2.94亿元。
在审计署提出的四大问题中,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最为突出,共涉及金额34.84亿元。
刘家义指出,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
瞒报收入资产5.91亿
同时被审计出的问题还包括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95亿元。其中,35个部门本级和83个所属单位因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严格等,造成挤占和挪用预算资金9.22亿元;两个部门本级和25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73亿元。
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6.21亿元。其中,1个部门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采取虚报或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2962.68万元;14个部门本级和33个所属单位瞒报各项收入和资产等5.91亿元,未在法定账簿内核算。
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16.26亿元。其中,1个部门本级和17个所属单位违规收费或摊派等2.44亿元;3个部门本级和10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收和上缴非税收入13.82亿元。
■金融机构
违规操作涉及203亿
审计署在跟踪审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09年新增贷款的结构和投向发现,部分新增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是中长期贷款占比高、房地产贷款业务增长快、对农业和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还有部分贷款的投向不符合规定。
刘家义表示,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近年来大力发展商业性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性业务的深入开展,部分政策性信贷支持未能完全落到实处,违规操作或超范围经营问题也比较突出,涉及金额共计203.01亿元。
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该市第三粮库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仍依据企业伪造的财务报表,向其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85亿元,最终造成8236万元贷款损失。
刘家义说,有关金融机构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0年3月底,中国农业银行已整改90项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3.75%,处理责任人员263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收回贷款7.03亿元,资产保全38.67亿元,处理责任人员463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商业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2010年1季度对农业和小企业的贷款增幅明显。
■重点民生
违规发低保3.3亿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减缓,但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各级财政筹集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25.58%和61.50%,为此审计署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中,由于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9个城市向7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6.89万元、分配廉租住房74套。
廉租房租金难收取
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有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审计调查发现,有些地方简单按人口数量或行政区域平均分配资金,有的地方性工作计划与中央下达的年度计划未能有效衔接,加之普遍存在的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影响到一些项目的实施进度。抽查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2009年底,分别仅完成计划投资额的41%和42%,其中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平均为44%。
审计还发现部分项目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后续管理尚需加强。随着廉租住房大批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一些地区出现了租金收取难、日常管理维护难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退出难等现象,不利于形成廉租住房入住和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其他报告
中央财政收入去年35915.71亿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3日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35915.71亿元,比2008年增加3235.15亿元,增长9.9%,完成预算的100.2%。
受国务院委托,谢旭人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谢旭人介绍,去年中央财政支出43819.58亿元,增加8431.02亿元,增长23.8%,完成预算的99.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255.79亿元,增加1911.62亿元,增长14.3%,完成预算的101.9%;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563.79亿元,增加6519.4亿元,增长29.6%,完成预算的98.9%。
谢旭人说,2009年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500亿元,控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数额之内。2009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0237.68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62708.35亿元以内。(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郭爱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