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考生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七)公示: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院内和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省卫生厅和省人事厅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截止2011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未定事宜,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考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1: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
附件2: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