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本次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说课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地理系教室
五、体检
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告之本人后,三日内向县引进办公室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引进人数的,在进入最低分数线60分以内依次向下递补考生体检。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各方面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员体检。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报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的;
(五)未在编人员无学籍档案的;
(六)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经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06]45号)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引 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引进工作程序,面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面试资料保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610056(贞丰县监察局)
贞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