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录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录人数按不低于3:1开考和录用。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由本人申请并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报名结束后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减少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11年12月29日在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报考威宁县信访信息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审查
经考试上线人员列入审查对象,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等。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
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录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按各职位应录用名额经考试上线、审查合格者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选岗
报考乡(镇)同一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驻矿安监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列时抽签选岗)。
十、录用
1、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由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报考职位行文聘用,同一职位末位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加照顾分),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录用单位。
2、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中专生为一年,专科以上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10日
2011年贵州省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课程
班别 |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
基础精讲班 | 公共基础知识 | 24 | 罗红军 | ¥680 | |
冲刺预测班 | 公共基础知识 | 8 | 罗红军 |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