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省能源局人事处组织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2月15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能源局人事处(贵阳市北京路204号贵州省能源局3楼312室)。
(三)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试讲(实践操作)顺序进行。
报考省节能监测中心岗位和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财会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考试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报考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为笔试、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计算。
报考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40%计算。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省节能监测中心节能监测技术工作岗位(B01岗位)的笔试考试中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笔试地点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及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