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形式
到省内外相关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在本县设立报名点招聘。(在省内外相关院校现场招聘已满的职位,不再在本县报名进行招聘)。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3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医学检验、影像医生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须获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⑵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⑶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㈠在省内外相关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场招聘时间定于2012年5月25日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报考高中教师的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的同时提供英语专业等级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㈡在省内外相关院校现场招聘未满的职位,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O12年5月28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免收报名费。
2.报名所需资料: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报考高中教师的须提供英语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⑹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考核。若达不到3:1比例,由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调整考试考核比例。
五、资格审查
由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