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按照县委安排,拟于2012年6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
一、选派名额及挂任职务
全县共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任乡镇长助理。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一)选派人员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
3、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敬业精神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选派挂职: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有关规定限制期限以内的;
(3)2009年以来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5)其它不适宜选派挂职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领取《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6月8日-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县公开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4、咨询电话:0856-8531011。
监督电话:0856-8532126(县纪委)
0856-853127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四、能力测试
应试者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视应试的人数情况,由公开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1:2或1:3),面试比例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6月17日,面试时间为6月22日。
五、体检
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成绩前10名的同志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干部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派对象,不足名额由下一名次人选依次递补。
六、挂职干部待遇
挂职时间为1年,不明确级别。挂职期间,除党团关系外,工资和人事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挂职期间与乡镇同考核,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挂职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或列入组织重点培养对象。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县公开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