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河畔,它始建于1947年,1973年建立高中部,2009年成为贵州省直属中学。现在的附中是一所全日制封闭管理的中学,被誉为花园式精品学校。贵大附中占地135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高中20个班,1000余名学生,有特级教师、高级教师41名。在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贵州大学的支持下,已具备了一流的高中教育资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高中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大学附中2012年招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二级乙等以上)。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13日。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与信息化管理科(贵阳市花溪北校区行政四楼)。
现场报名需提交填写完整的《贵州大学附中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和其他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复印件1 份,同时审核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1份,同时审核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法律法规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面试由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试讲)组成,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总分中,专业面试(试讲内容现场抽取)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公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总分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专业面试(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计算,面试成绩占6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公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和贵州大学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专业面试(试讲)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