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既要考得好更要干得好”的选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选调。
二、招考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2名从事文字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4.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6.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考选调程序
招考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秘书二科(箭道街52号南明区政府机关大楼六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须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盖章);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本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彩色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6:00;领取地点: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秘书二科。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选调职位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南明区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减少选调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按以下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南明区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