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审查)
1、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7)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8)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
(9)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审查),若总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递补,合格者予以聘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不能选择城区中学招聘岗位;若总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选择),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3、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9日(星期二)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或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或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8432219 0852-8226896 0852-8424848
联 系 人:危天林 何 洁
遵义市红花岗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