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02名,详见《南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进行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打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及体检等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成绩于2012年8月10日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受理查分
1、受理查分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受理查分地点: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明区鉴定办公室(箭道街36号,贵州龙海洋皇宫正对面)。
五、报名方式、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在2012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南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一览表》、《报名信息表》及《网上报名协议》,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报名信息与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可于2012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截止2012年7月9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6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如减少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商改报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17:00。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特困生须于2012年7月11日1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推荐部(延安中路88号)办理有关减免报名费手续。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南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卫生院、小碧中学以及秦棋、甘庄、水坝、大地小学的,在《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2、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确认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2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箭道街52号南明区政府大楼3楼)提交加分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加分审查时须提供《南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经区招聘办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于《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