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参加中央、国家机关A类职位考试:总分13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参加中央、国家机关B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A类职位考试:总分13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B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5分。
2004~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省份 |
职位(总分数/行测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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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
省级直属机构 |
市(地)级以下直属 |
县(区)级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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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
省级直属机构 |
市(地)级以下直属 |
县(区)级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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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
省级直属机构 |
市(地)级以下直属 |
县(区)级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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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
省级直属机构 |
市(地)级以下直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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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中央、国家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15/60分 |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
专利审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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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中央国家机关 |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
只考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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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中央A类 135/65分 |
中央垂直系统A类 130/6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