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公告业已发布。在报考条件上,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了一个突出的变动。原文如下:“(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用粗体字标明的地方为今年新增内容。
报考公务员的年龄要求一直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个要求从公务员考试开始的时候就一直没有变动过。但是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年龄限制却放宽到了40岁。虽然仅仅限于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但是这个变动的意义却是耐人寻味的。
华图教育专家集多年公考经验,在认真研究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这一历史性的变革做出了深度的剖析:
政策立足点:
1.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所谓学习型社会,就是指有相应的机制和手段促进和保障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善于不断学习,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哈钦斯于1968年提出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明确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更是进一步明确强调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
学习型社会的一个关键点是“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浪潮下,大龄人员回学校读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限制的放宽无疑给了这部分人员更多的希望,也刺激更多的人去继续学习和深造。这一规定必将成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动力之一。
2.适应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
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是“人才兴国”。国家兴盛,人才为本。依靠人才兴邦,走人才强国之路,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是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要义,概言之就是“人才兴国”。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走人才强国之路,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2010年6月6日又发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家对人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才的年龄限制的放宽,将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避免人才资源的浪费,有利于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