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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2011国家公务员面试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2011-01-22 10:49  厦门海关人事处 点击: 载入中...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我处。(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01,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户口页(本)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
    4、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院校意见栏内要求注明是否具有2011年派遣资格);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均须携带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厦门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92-2355900,传真电话:0592-2355374。


    厦门海关人事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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