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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部委介绍:司法部
2011-09-22 16:16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简称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同时在各大行政区成立了行政区司法部,大行政区撤消后,又陆续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地区、市一级设有专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机构。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电话:86-10-65205114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网站:http://www.moj.gov.cn/

  主要领导

  部 长: 吴爱英

  副部长: 陈训秋

  副部长: 张苏军

  副部长: 郝赤勇

  副部长: 赵大程

  纪检组组长: 韩亨林

  政治部主任: 张彦珍

  主要职能

  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机构设置

  办公厅

  政治部

  监狱管理局

  劳动教养管理局

  法制宣传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局

  法制司

  研究室

  司法协助外事司

  计财装备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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