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公务员局表示,公务员录用考试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而不是仅仅看重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将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新华社 10月5日)
国家公务员局的一番表态让今年的“国考”多了一重“德”的色彩,对此,很多人都显得乐观:因为公务员就是未来的国家官员或者高官,录用时对他们的品德进行考察,这无疑有助于整个官员体系变得更加健康、更加有效率,也有助于官员贪污腐败现象的减少。但笔者并不感到乐观——如何界定考生的品德、社会责任感和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种界定方式的标准又是什么?界定者又由哪些人组成?“淘汰者”若对结果不服又将找谁上诉?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标准,那么开启“品德”的同时是否也相应开启了另外一扇“后门”?
国家公务员考试因其考试规模之大、涉及人数之多、竞争之激烈,被人们称之为“国考”;“国考”不仅是国家选拔新鲜、后备官员干部的重要渠道,也是很多高校学生、社会工作者就业的重要选择,所以,每次“国考”录用标准的细微变动总会牵动数万人的心。从国家和人民的角度来讲,注重“国考”考生的“品德”考察无疑是正确的、进步的,这将有利于改变中国整个官员体系的风气与素质,从而使这一体系发挥出它最大的活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对于国家形象的提升也是大有裨益。
然而,相对于客观公正的笔试、面试而言,品德考察显得比较主观化,不确定因素太多。如果只是简单的宣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考生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将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而不同时出台相应的量化制度、措施,那么这样的宣布不仅显得毫无意义,还会给原本形象较好的“国考”带来负面影响。
由此,也许我们该反思,为何“国考”注重品德考察之举反而会招到我辈的质疑与“不感冒”?当我们想全面评价一个人的品德时,我们却无从下手,或者即使得到了评价,也不太敢相信它的真实度;这不能怪考察者的考察能力不够,也不能怪“品德提供者”的公信力不强,归根结底——国民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已经滞后。国民诚信体系亟需建立与完善,它与经济建设并不矛盾、也同样重要,只有它得到建立与完善,“国考”重德的出现才不会让其显得尴尬、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