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国家公务员局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回应问题涉及德’的考察标准”、“报考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为什么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怎样看待公务员考试热”和“招考职位的报考资格如何设定”等6大方面。以下为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全文:
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全文:
一、报考公务员,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吗?
我从2008年到2011年这三年多的时间,在不同的单位工作时间断断续续加起来也到了2年,中间的间断时间一直因病在家休养。不知道这样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吗?
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二、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你好,我是一名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工作地点也是在国外的基层机构,请问,这样的工作经历是否算是基层工作经历呢?
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我国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因此,在境外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您可以报考对于基层工作经历不做要求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