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考务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9]30号文件规定。只参加公共科目两科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人民币100元;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另还需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人民币130元。
七、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传输照片、缴费确认,11月27日下午16:30—20:00,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经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到原缴费网银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八、报名信息的修改。
报名确认中,经考生申请,如下三类报名信息可以更改: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在报名确认时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才可以自行更改。),其他报名信息如需更改,请与国家招考部门联系,河北考区无权修改。考生更改报名信息时须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1、更改姓名中错别字的或身份证号中个别数字的考生须先上传照片、缴费,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再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
2、更改考试地点的考生须先准备好规定格式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存储文件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考区代码13+姓名”。
办理时间地点:11月5日—6日,每日9:00—16:00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更改信息手续(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
九、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他。
1、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21日10︰00-11月26日12︰00登录本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要妥善保存,笔试后如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需出示此证,谨防丢失。建议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内容要清晰。且只能从网上直接打印,不得拷贝后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弃考。
3、为严肃考风考纪,打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杜绝替考及其他违纪行为的发生,参考时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咨询电话:0311- 83808508、83806307。
附件: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