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我局拟择优录用范颖、申晓燕二同志为公务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劳动人事处反映。监督电话:0351-7074943。
特此公告
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职 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基本建设处预算工作科员 |
范 颖 |
女 |
473132013106 |
江苏苏宁置业 |
财务处预算工作科员 |
申晓燕 |
女 |
473114361723 |
山西省黎城县国家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