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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国家旅游局
2011-01-27 10: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点击: 载入中...

    国家旅游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通知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及材料寄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   LLiu@cnta.gov.cn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考生身份、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
    二、请考生于2011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恕不接待个人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740。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
    4、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
    5、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学生证复印件。
    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我局拟定于2011年2月下旬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通知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010-65201937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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