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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深圳海事局
2011-01-29 10:2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点击: 载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以下简称“深圳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1年2月23日—24日进行。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三、考生报到、资格复审时间
    报到和资格复审定于2011年2月22日进行,所有考生须在2月22日上午10:00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四、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
    深圳海事局局机关大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五楼、六楼会议室。
    交通提示:乘坐飞机前来面试的考生,请转乘机场大巴直达滨河路“上步中学站”下车往前走100米即可;乘坐火车前来面试的考生,请乘坐出租车前往即可。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其中报考0701002002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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