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人员须知
1、以上考生于2011年2月12日前电话确认面试信息,未按时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3:30。报考离退办职位的考生于2月23日8:30分前、报考办公厅职位的考生于12:30前进入候考室(作协七楼会议室)报到,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十楼会议室。乘车路线:乘123或130路公交车,东土城路南口站下车;或乘地铁13号线柳芳站下车向南300米即到。
4、材料审核:请考生于2011年2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邮编100013。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5)一寸彩色近照两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6、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职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前2名参加体检。
6、联系电话:010-64221705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201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