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英语、计算机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
(8)待业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人选和录用人选的比例为2:1。(体检与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附件:民进中央机关地理位置示意图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