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每日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的次日体检。
此次体检的标准,除广东海事公安局职位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外,其它职位按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如提供我局认可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可申请我局按一定标准承担考生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和体检费用。
(二)面试体检期间正值春运,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订好车票或机票,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面试确认后,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四)有关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
www.scs.gov.cn)、中国海事局(
www.msa.gov.cn)、广东海事局(
www.gdmsa.gov.cn)网站查询。还可以通过飞信群、QQ群进行信息沟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胜
联系电话:020-34287148、1313724149848
自动传真(无人接听):020-34284555;
地址:广州滨江东路520号;邮编:510230;
电子邮箱:
gdmsa@139.com;
飞信群号:34933646; QQ号:511308747。
(名额有限,请先加入飞信群、没有飞信的才加QQ好友,两者加入其一即可,勿重复加入,申请时请以“职位代码+姓名”作为验证信息)
九、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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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广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广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3、广东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