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二、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1.面试考生报到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9:00
2.英语笔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下午14:30-16:30
3.面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市湖东路312号)
乘车方式:福州火车站乘坐2路、K3路公交车,到省图书馆站下车,往回走50米左右即到。
2.面试考生报到地点:福建检验检疫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社会在职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准考证、身份证。
(2)未正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高校毕业生待就业报到证、准考证、身份证。
(3)2011年应届毕业生:英语等级证书、准考证、身份证。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证件的或个人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2011年2月23日上午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参加英语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
3.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15前到福建局1206会议室集中候考,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45前到福建局1206会议室集中。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英语笔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或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达到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该职位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三)参加2月24日面试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12:00前在福建局南大厅张贴公布;参加2月25日面试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21:00前公布。
(四)参加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2月26日上午7:15前到福建局1206会议室集中,体检前一天晚上9:00后应禁食,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体检费由我局承担。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吴老师 0591-87065182
王老师 0591-87065175
杨老师 0591-87065181。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