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1年2月18日将《放弃面试声明书》(应有本人签字)书面材料传真至东北电监局办公室(传真:024-23148999),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确认收到材料。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三)乘车路线
乘坐火车的考生:在沈阳北站下车,乘坐247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北行约200米。沈阳站下车,乘坐环路公交车,和平广场站下车,至和平广场南口(步行约100米)。
(四)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24-23148935、23148905、23148900
联系人:李艳、刘宝东、郭冠妍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