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2011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1年2月11日24:00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样本见附件三)到
gxmsarjc@vip.163.com,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须于2010年2月12日12: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月2-8日为春节放假时间,传真机24小时开通,2月9日起正常上班,2月15日18:00前对考生面试确认进行网上邮件回复。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面试及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及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三,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及体检费用按标准由广西海事局承担,此类人员请在面试确认单上注明。
4、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5、因咨询电话忙,非紧急事项,请尽量通过E-mail沟通。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海事局和广西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广西海事局 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8号 广西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32825(兼传真)或5551763 联系人:海兵、任凤强 E-mail:
gxmsarjc@vip.163.com。
6、中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一、广西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广西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
三、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各类样本及面试地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