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以下简称“福建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面试名单(含调剂人员)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2月24日-2月25日(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二)。
(二)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福建海事局。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1年2月23日下午2:00。
(二)地点:福建海事局三层电教室(各职位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各职位面试安排情况见附件二)。
(三)交通线路:详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于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