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报名登记表》(相关样本见附件二,非应届毕业生提供)1份。
⑷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样本见附件二)。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⑸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相关样本见附件二。
⑺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见附件二)。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⑻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⑼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面试时考生无法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可在面试确认时将本人船员适任证书号和签发海事局等信息告之我局。
⑽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3、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及体检费用由长江海事局承担。考生体检集中于面试结束后的次日早晨进行。
5、因咨询电话繁忙,非紧急事项请通过E-mail方式联系并设置自动回复,其它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海事局和长江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长江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7-82765402。E-mail:
cjhsrjc@sohu.com。传真电话027-82765402。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人事处,邮编:430016。
6、本次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八、长江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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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江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及面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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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